

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生意中心评标(评审)专家生意现场负面行为
治理步伐(试行)》的通知
各评标(评审)专家、生意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生意现场治理,,,,,包管评标(评审)活动公正、公正,,,,,现将《河南省公共资源生意中心评标(评审)专家生意现场负面行为治理步伐(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2024年9月4日
河南省公共资源生意中心
评标(评审)专家生意现场负面行为
治理步伐(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评标(评审)专家生意现场治理,,,,,包管评标(评审)活动公正、公正,,,,,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验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治理步伐》《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治理实验步伐》《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治理步伐》《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审核步伐》等执律例则和规范性文件划定,,,,,连系河南省公共资源生意中心(以下简称“省生意中心”)现实,,,,,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适用于进入省生意中心从事公共资源生意的评标(评审)专家生意现场负面行为治理。。。。
第三条 本步伐所称评标(评审)专家,,,,,是指招标人(采购人)、署理机构依法依规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及相关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业职员,,,,,或经有关部分赞成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或采购人自行选定的专业职员,,,,,以及招标人(采购人)代表。。。。
第四条 本步伐所称评标(评审)专家生意现场负面行为,,,,,是指评标(评审)专家在省生意中心从事评标(评审)活动中违反有关执律例则、规章制度,,,,,妨碍评标(评审)活动公正公正的行为。。。。
第五条 评标(评审)专家应增强学习,,,,,熟悉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执律例则,,,,,掌握电子化评标和专业领域知识;;;;遵纪遵法,,,,,严守职业品德,,,,,公正推行职责并肩负响应责任。。。。
第六条 省生意中心对评标(评审)专家生意现场爆发的负面行为实时报送相关行政监视部分,,,,,在行政监视部分做来由置前暂停其进场开展评标(评审)活动。。。。被行政监视部分依法处理的,,,,,凭证其处分效果执行。。。。
第七条 评标(评审)专家生意现场负面行为包括:
(一)不接受省生意中心事情职员现场治理,,,,,经劝阻无效的;;;;
(二)对现场事情职员或其他评标(评审)专家等举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以及攻击门禁等扰乱现场秩序的;;;;
(三)委托或者取代他人加入评标的;;;;
(四)不按生意场合划定核验身份证件进入评标区的;;;;
(五)不按划定存放通讯工具、电脑、移动存储装备、纸质资料的;;;;
(六)未经允许随意收支评标区或者其他评标室的;;;;
(七)在评标区高声喧嚣喧华、交头接耳,,,,,经劝阻拒不纠正的;;;;
(八)在评标历程中擅去职守或者在评标竣事前脱离的;;;;
(九)私自动用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电子辅助评标装备的;;;;
(十)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扰乱正常评标事情秩序的;;;;
(十一)索要、接受逾额劳务酬金或者以此怠于评标(评审)的;;;;
(十二)在二次或多次报价历程中,,,,,评审专家未提倡报价通知或在划准时间内供应商未完成报价提前点击报价竣事,,,,,导致供应商未举行或未完成报价的;;;;
(十三)依法应当否决而未否决或无正当理由主观随意否决投标,,,,,造成项目复议的;;;;
(十四)评标(评审)时代,,,,,转达信息或对外泄露评标(评审)情形影响评标效果的;;;;
(十五)在质疑投诉处理中,,,,,无正当理由随意改变原评标(评审)意见或拒不推行配合回复询问、质疑、投诉等法界说务的;;;;
(十六)违反《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审核步伐》《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治理实验步伐》相关划定,,,,,情形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七)其他违反执律例则及有关划定行为的。。。。
第八条 执律例则尚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九条 本步伐由省生意中心认真诠释。。。。
第十条 本步伐自2024年9月5日起试行。。。。